天津市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
儲能是推動能源轉型、實現能源變革的關鍵支撐。發展儲能對于支撐我市新能源規模化發展、打造能源革命先鋒城市、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具有重要意義。為推動新型儲能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結合《天津市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入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圍繞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以科技創新為內生動力,以市場機制為根本依托,以政策環境為有力保障,以試點示范為重要抓手,穩中求進推動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形成新能源增長、消納和儲能協調有序發展的良好格局,為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統籌布局、有序發展。結合新能源發展實際,以滿足電網調峰需求、提升電力系統安全穩定水平為導向,強化頂層設計,合理確定發展目標,科學布局重點項目,積極有序推動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
??創新引領、示范先行。堅持先易后難、以點帶面,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促進儲能技術、應用場景和商業模式創新,助力新型儲能技術革新、產業升級、成本下降,有效支撐新型儲能產業可持續發展。
??市場主導、政策驅動。充分調動各類市場主體參與儲能發展的積極性,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結合源、網、荷不同應用場景,落實相關支持政策,促進儲能與傳統能源、新能源的融合協調發展。
??壓實責任、確保安全。完善新型儲能項目管理機制,規范項目開發流程和建設標準,優化儲能項目并網管理程序。嚴守安全底線,落實產業鏈各環節安全責任,保障新型儲能項目建設運行的全過程安全。
??三、工作目標
??到2025年,實現新型儲能從商業化初期向規?;l展轉變,技術創新能力逐步提高,產業體系進一步壯大,政策環境基本健全,市場機制和商業模式基本成熟,新型儲能與電力系統各環節深度融合發展。綜合考慮我市電力安全供應、系統調節能力、電網和用戶需求等情況,建設新型儲能電站100萬千瓦,“十五五”新型儲能電站規模進一步擴大,有效支撐新增新能源電力調峰需求。
??四、重點任務
??(一)推動新型儲能規?;l展
??1.大力發展電源側儲能。結合電力系統運行和新能源開發需求,全面推廣“新能源+儲能”,實現儲能與新能源發電的深度融合,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納利用。新增集中式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按照規定比例配置儲能設施,鼓勵新能源發電企業優先通過集中式獨立儲能共享容量方式滿足儲能配置要求。新能源企業配置儲能容量未達到承諾比例的,按照未完成儲能容量對應新能源容量規模的2倍予以扣除,直至全部解網。積極發展“常規電源+儲能”,鼓勵煤電企業合理配置儲能設施,與燃煤機組協調配合參與調峰、調頻等輔助服務。支持利用退役火電機組既有廠址和輸變電設施建設新型儲能或風光儲設施。推動濱海新區臨港經濟區、寶坻九園工業園區、寧河現代產業園區等源網荷儲一體化、多能互補項目建設,促進各類能源資源優化整合,提升系統綜合運行效率。(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人民政府、市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2.因地制宜發展電網側儲能。在電網末端及供電能力不足的區域、輸電走廊或變電站站址資源緊張地區合理布局建設新型儲能,解決輸電阻塞、長距離輸變電工程供電不經濟等問題,降低電網基礎設施綜合建設成本,提升電網整體供電能力和運行水平。結合重要電力負荷用戶實際需要,在安全可靠前提下,建設移動式或固定式新型儲能作為應急備用電源,提升系統應急供電保障能力。(市電力公司)
??3.靈活發展用戶側儲能。針對工業、通信、金融、互聯網等對供電可靠性、電能質量要求高的電力用戶,根據系統運行需要合理配置新型儲能,提升電力自平衡能力,降低大電網調峰調頻壓力。支持聚合利用不間斷電源、電動汽車、用戶側儲能等分散式儲能設施,依托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探索智慧能源、虛擬電廠等多種商業模式。鼓勵圍繞大數據中心、5G基站、工業園區、公路服務區等應用場景,依托分布式新能源、微電網、增量配網等配置新型儲能,探索儲能融合發展新模式。(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4.統籌布局集中式獨立儲能。結合電網調峰需要,在濱海新區經開區、大沽街和保稅區,武清區東馬圈鎮,寶坻區大唐莊鎮,寧河區東棘坨鎮,靜海區大邱莊鎮、經開區等新能源相對集中區域統籌布局一批集中式獨立儲能電站。集中式獨立儲能電站可分期實施,初期建設容量原則上不低于15萬千瓦,由專業儲能投資運營企業建設,可采用共享模式向新能源項目提供容量租賃服務,獨立于新能源項目運行,接受電網統一調度。儲能投資運營企業自負盈虧,自行承擔電站建設運營的主體責任。(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人民政府、市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壯大新型儲能產業體系
??5.推動關鍵技術研發示范。加大儲能技術裝備研發,圍繞低成本、長壽命、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的目標,以“揭榜掛帥”方式調動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各方面力量,集中開展儲能理論和關鍵材料、單元、模塊、系統相關技術攻關,加快實現核心技術自主化。積極推動電化學儲能、熱(冷)儲能、飛輪儲能、壓縮空氣儲能、氫儲能等各類先進儲能技術研發和示范應用,加快發展系統集成與智能控制技術,逐步提升儲能在電力系統中的智能化應用水平。(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6.健全技術創新體系。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儲能技術創新體系。發揮政府引導和市場能動雙重作用,加強儲能技術創新戰略性布局和系統性謀劃,加快創新成果轉化,提升新型儲能領域創新能力。支持天津大學國家儲能技術產教融合創新平臺建設,鼓勵建設一批新型儲能技術分平臺和重點實驗室。支持企業、科研院所開展新型儲能關鍵技術、布局應用、商業模式、政策機制等方面的研究工作,為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提供科學決策。(市科技局、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7.完善新型儲能產業鏈條。培育和延伸新型儲能上下游產業,依托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競爭力的骨干企業,推動新型儲能全產業鏈發展。加強新型儲能制造企業與儲能項目建設企業對接,促成一批產業上下游戰略合作,以項目帶動儲能材料生產、設備制造、儲能集成、運行檢測產業發展,促進新型儲能產業規?;l展。(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8.提升儲能系統的信息化和管控水平。鼓勵能量信息化技術研發應用,在確保網絡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動儲能基礎設施與能源技術、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逐步實現對儲能設施的能源互聯網管控。支持開放共享的分布式儲能大數據平臺和能量綜合服務平臺建設,依托信息技術和互聯網技術實現儲能設施和各種能源資源的優化配置,充分發揮儲能系統在能源互聯網中的多元化作用,提升能源系統經濟性、靈活性和可靠性。探索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入戶式儲能、不間斷電源等多種儲能資源的組合應用新模式,提高儲能設施的綜合利用效率。(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新型儲能項目管理
??9.規范開發流程。新型儲能電站項目實行屬地備案管理,各區將備案文件及時抄送市有關部門。新型儲能電站項目(不含用戶側儲能)實行示范項目管理,由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電力公司統籌新型儲能建設需求,會同各區形成示范項目清單并滾動實施,市規劃資源局做好項目規劃用地保障。各區負責新型儲能電站項目的推動實施,督促示范項目加快辦理各項建設手續,推動項目及時開工建設,并按月匯總報送市發展改革委。對已完成備案并納入示范項目的新型儲能電站,其配套接入電網工程視同納入電力規劃。電網企業應為新型儲能電站項目提供電網接入服務,協調推進配套接網工程實施,按照“簡化手續、提高效率”的原則,明確新型儲能電站項目并網流程,及時出具并網接入意見,做好并網調試及驗收等涉網服務。(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市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0.統一建設標準。新型儲能電站應按連續充電時長2小時及以上,系統工作壽命10年及以上,系統容量10年衰減率不超過20%,鋰電池循環壽命次數不低于8000次,鋰電池儲能電站交流側效率不低于85%、放電深度不低于90%、電站可用率不低于90%等一系列標準進行建設。主要設備應符合國家新型儲能相關標準和技術要求,通過具有相應資質機構的檢測認證,涉網設備應符合電網安全運行技術要求,杜絕配置儲能質量差、利用效率低等問題。中大型儲能電站應選用技術成熟、安全性能高的電池,審慎選用梯次利用動力電池。(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企業)
??11.實行分級分類管理。電源側新型儲能項目應與主體項目同步確定規模、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投產。電網側新型儲能項目參照常規電網項目的規劃建設流程管理。用戶側新型儲能項目應納入用戶主體項目規劃建設管理。獨立建設的新型儲能項目應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明確建設規模、技術方案、接入系統、運行模式等內容,并經有資質的評估機構論證后出具評審意見。各區應將儲能項目備案、建設情況及時納入國家儲能大數據平臺管理,并對項目實施效果進行跟蹤監測,為后續項目建設提供示范引領和有益借鑒。(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人民政府、市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強化建設運行管理。新型儲能電站應符合國家相關要求,嚴格履行安全、消防、環保等建設程序,電源側、電網側新型儲能和集中式獨立儲能電站應接受電網統一調度,具備自動接收調度指令能力。各區落實屬地責任,統籌做好新型儲能電站建設、安全運行管理。各部門按職責落實管理責任,強化儲能建設、運行協同管理。電網企業應明確新型儲能并網運行標準。儲能建設運營企業應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電站并網驗收前,應按照要求完成主設備到貨抽檢、整站調試試驗和并網檢測;投產運行后,要加強在線運行性能監測和評價,按程序向電網調度部門上傳運行信息、接受調度指令,確保儲能電站的運行時長、電站可用率等性能滿足并網承諾相關技術要求。(市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市電力公司、各有關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新型儲能相關支持政策
??13.支持新能源租賃儲能。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通過租賃集中式獨立儲能實現儲能配置要求的,優先并網消納。建立健全集中式獨立儲能項目租賃容量機制,項目容量應在天津電力交易中心登記并公平開放,面向全市新能源企業租賃使用,原則上租賃合同有效期應不低于3年,鼓勵新能源企業與獨立儲能電站企業簽訂長期租賃合同,租賃合同作為新能源企業配置儲能容量和項目并網的依據,新能源租賃的獨立儲能最遲可在新能源項目并網半年內投運。(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電力交易中心、市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完善獨立儲能電力市場和運行調度機制。支持獨立儲能參與中長期交易、現貨和輔助服務等各類電力市場,加快完善相關交易機制和交易規則。鼓勵新型儲能以獨立電站、儲能聚合商、虛擬電廠等多種形式參與輔助服務。獨立儲能參與電力輔助服務交易時,按照市場價格優先出清。優化調度運行機制,對于獨立儲能項目,電網企業應科學安排優先調用,每年調用完全充放電次數原則上不低于300次,保障獨立儲能調度頻次和利用率,有效發揮新型儲能作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健全新型儲能價格機制??茖W評估新型儲能輸變電設施投資替代效益,確定若干典型儲能應用場景,對解決分布式光伏接入問題的儲能、解決電網末端供電電能質量的儲能、緩解電網阻塞的儲能、解決重點區域和用戶保供的儲能以及應急備用電源儲能等電網替代型儲能,探索將其成本收益納入輸配電價回收。按照國家要求,完善與電力市場相適應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科學劃分峰谷時段,規范峰谷電價執行范圍,合理安排拉大峰谷價差,支持用戶側新型儲能通過峰谷價差獲取合理收益。完善集中式獨立儲能電價機制。在電力現貨市場運行前,獨立儲能參與電力中長期市場,充電時視同一般工商業用戶,與發電企業簽訂市場合約或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不執行峰谷浮動);放電時與用戶簽訂頂峰時段市場合約,合約外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燃煤基準電價上浮20%全額收購。在電力現貨市場運行后,獨立儲能按照電力現貨市場規則形成相應充放電價格。獨立儲能向電網送電的,其相應充電電量不承擔輸配電價、系統運行費用、上網環節線損費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完善金融財政支持政策。加強銀企對接,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新型儲能項目的信貸支持,并通過債權、股權、資產支持計劃等多種方式,支持儲能基礎設施及示范項目建設,促進先進儲能技術推廣應用。結合首臺(套)技術裝備示范應用等支持政策,有效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在新型儲能關鍵技術裝備產業化及應用項目示范方面給予傾斜支持。鼓勵各類資本設立新型儲能產業基金及創新創業基金,按照市場化原則支持新型儲能創新型企業,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市金融局、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天津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加強本方案與國家和我市相關規劃的銜接,提高方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市發展改革、規劃資源、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消防、市場監管、生態環境、金融、財政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落細方案任務,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方案實施。建立健全市場化機制,完善儲能市場化交易機制和價格形成機制,推動儲能逐步通過市場實現可持續發展。強化部門間的協調配合,積極落實新型儲能電站項目用地、接網條件,開展重點項目調度管理,推動項目盡快開工建設、盡早投產見效。
??(二)鼓勵先行先試。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在構建新型儲能有序發展體制機制方面積極開拓創新、先行先試。各區可結合實際,探索儲能技術路線,創新商業模式,研究出臺相關支持政策和改革舉措,及時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對于先進新型儲能項目,優先列入市、區兩級重點建設項目予以推動。加強示范項目事中事后管理,對隱瞞情況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建設不達標且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及未能按期投運的項目,適時終止示范。
??(三)夯實發展基礎。創新人才引進和培養機制,依托天津大學國家儲能產教融合平臺,積極發揮天津市優勢教育資源,加強相關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促進教育鏈、人才鏈和產業鏈的有機銜接和深度融合,形成支撐儲能產業發展的智力保障體系。推動建立儲能產業聯盟或成立專家委員會,加強行業自律,支持龍頭企業、科研院所、創新平臺參與主導新型儲能領域相關標準制定,為政府決策提供專業支撐。加強宣傳引導,擴大示范帶動效應,吸引更多社會資源參與儲能技術研究和產業創新發展。
《天津市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編制背景
??發展儲能對于支撐我市新能源規?;l展、打造能源革命先鋒城市、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具有重要意義。為推動新型儲能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結合《天津市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制定《天津市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任務目標
??《實施方案》明確到2025年,建設新型儲能電站100萬千瓦,實現新型儲能從商業化初期向規模化發展轉變,技術創新能力逐步提高,產業體系進一步壯大,政策環境基本健全,市場機制和商業模式基本成熟,新型儲能與電力系統各環節深度融合發展。
??《實施方案》堅持統籌布局、有序發展,創新引領、示范先行,市場主導、政策驅動,壓實責任、確保安全原則,提出4方面16項重點任務。一是推動新型儲能規?;l展。包括大力發展電源側儲能、因地制宜發展電網側儲能、靈活發展用戶側儲能、統籌布局集中式獨立儲能4項重點任務。二是加快壯大新型儲能產業體系。包括推動關鍵技術研發示范、健全技術創新體系、完善新型儲能產業鏈條、提升儲能系統的信息化和管控水平4項重點任務。三是加強新型儲能項目管理。包括規范開發流程、統一建設標準、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強化建設運行管理4項重點任務。四是完善新型儲能相關支持政策。包括支持新能源租賃儲能、完善獨立儲能電力市場和運行調度機制、健全新型儲能價格機制、完善金融財政支持政策4項重點任務。
??三、總體考慮
??《實施方案》在編制過程中重點把握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強統籌,科學設定發展目標。本著“有序推進、科學布局”的原則,結合我市新能源發展現狀、各區光伏風電項目布局、電網調峰需要等因素,提出到2025年建設新型儲能電站100萬千瓦的目標,同時優化項目開發布局,在濱海新區經開區、大沽街和保稅區,武清區東馬圈鎮,寶坻區大唐莊鎮,寧河區東棘坨鎮,靜海區大邱莊鎮、經開區等新能源相對集中區域統籌布局一批集中式獨立儲能電站,促進新型儲能集約化、規?;l展。二是強引領,出臺系列支持政策。立足我市實際,參考其他省份先進經驗,在制定價格政策方面本著“既遵守現行中長期市場運行機制,又與未來電力現貨市場有效銜接”的原則,明確新型儲能收益主要來源于共享容量租賃費、輔助服務費、峰谷價差三部分,同時加強金融財政支持政策,保障項目合理收益,激發企業投資積極性。三是強保障,確保各項政策落實落細。在規范開發流程、共享容量租賃、電力運行調度、開展試點示范等方面進一步細化措施,明確標準,完善機制,確保方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同時積極推動新型儲能產學研用融合發展,充分發揮天津教育資源優勢,依托天津大學國家儲能技術產教融合創新平臺,聯合我市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競爭力的骨干企業,加快推動新型儲能全產業鏈發展。